近日,本網以《鶴壁淇縣:王莊村養豬場污染遭投訴 病死豬威脅公共衛生安全》為題報道了河南淇縣兩家養豬場在日常生產中,糞水亂排,嚴重污染地下水,未經處理的病死豬,肆意丟棄一事,引發各界關注。讀者紛紛致電關注后續處理結果。
然而至今,當地畜牧主管部門并未針對此事向本網反饋任何處理意見。冷漠的態度不禁讓本網工作人員聯想到,4月27日前往淇縣畜牧局反饋情況時的遭遇。當日,本網工作人員先是現場電話反映情況,畜牧局辦公室接線人員一問三不知,連舉報電話都不愿提供,本網工作人員趕到畜牧局辦公室進行反映,卻看到相關人員正在用手機觀看影視作品。
5月12日,本網工作人員將相關情況向河南省畜牧局進行反映,該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會提請相關領導批示后,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予以回復。
日前,淇縣環保局監察部門負責人向本網工作人員電話回復稱,王莊村兩家豬場的沉淀池經過硬化,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源的情況,至于池中丟棄的死豬,歸畜牧局監管。當問及依照環保法養豬場應建設固液分離池、沼氣池、氧化塘等污水處理設施時,該負責人表示,當地尚未執行此標準。
2015年新《環保法》第十三條規定: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制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尸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