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省財政廳消息,近日江西省財政下撥2017年生豬調出大縣直接分配到縣獎勵資金10502萬元,全省22個縣(市、區)獲得該獎勵。
據了解,獲得此次獎勵資金的22個縣(市、區)分別為:南昌縣、新建區、進賢縣、修水縣、渝水區、余江縣、南康區、信豐縣、定南縣、興國縣、豐城市、高安市、樟樹市、萬載縣、上高縣、袁州區、萬年縣、吉安縣、新干縣、泰和縣、安福縣、東鄉縣等。
據江西省財政廳相關人員介紹,該獎勵資金由中央安排,堅持“引導生產、多調多獎、責權對等、注重績效”的原則,采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過去三年分縣相關數據按因素法計算確定,因素包括過去三年年均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因素權重分別為50、25和25,獎勵范圍為全國排位前500名的縣(市、區)。
該獎勵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本縣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使用范圍包括:生豬生產環節的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防疫、保險以及流通加工環節的冷鏈物流、倉儲、加工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支出。嚴禁用于與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無關的支出,嚴禁用于部門基本建設、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
獎勵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年度支持內容,統籌確定資金支持方式。鼓勵采取股權投資、建立產業基金等市場化方式進行支持,也可采取貸款貼息、財政補助、以獎代補等支持方式。
此外,江西省財政廳強調,各地要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切實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生豬生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