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各大省份紛紛出爐禁養區的劃定以及拆遷時間表,全國掀起拆遷風暴。
自從2013年的黃浦江事件將國內長期被忽視的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缺乏引導和規劃,畜禽養殖業布局不合理,種養脫節,部分地區養殖總量超過環境容納量和大量畜禽糞污未得到有效處理的等問題擺到臺前。
黃浦江死豬事件引起國家對畜禽污染的高度重視,數月后國務院便發布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此揭開農業畜禽養殖的環保大潮,而今年國務院更是發出2017年完成禁養區的整改的要求,那么今年畜牧養殖將呈現怎樣的環保趨勢呢?
中小養殖場仍為主體,環境污染形勢十分嚴峻
根據《全國生豬生產發展規劃2016-2020》,中國年出欄500頭肉豬以上規模養殖比重由2010年的38%,上升至2014年的42%,2020年預計達到52%。即是說,2020年,年出欄500頭肉豬以下的中小散戶依然是養殖主體之一。然而因為中小型養殖散戶的環保意識薄弱,以及資金與污染處理設備的缺乏,大部分中小養殖戶及不法規模養殖場將大量的將畜禽糞便直接外排,造成嚴重的污染。
2010年的《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報》中顯示,我國畜禽養殖業排放的化學需氧量達到1268.26萬噸,總氮和總磷排放量為102.48萬噸和16.04萬噸,分別占農業源排放總量的96%、38%和56%。
同時,我國養殖業規模化程度低,點多面廣、總量巨大,養殖業廢棄物治理困難等特點,造成我國養殖業廢棄物環保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環境污染形勢十分嚴峻。
法規條例層層加碼,整治力度愈發嚴厲
“在《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頒布之前,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上專門的農業環境保護類法律法規。”中國工程院院士金鑒明對媒體解讀該條例時指出。由此可見在黃浦江事件之前,國家為快速的發展經濟,一直以來忽視了環境治理。但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人們的環保意識的增強,環境問題日益成為重要的民生問題。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見平提出“注重環保發展,絕不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由此可見國家將更加注重環保,發展綠色經濟。
2015年1月1日起我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其中保護法對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等的選址以及對畜禽糞便、尸體和污水等廢棄物處置做出明確的要求,以期防止污染環境。保護法中還制定了詳盡相關的法律責任來保證相應措施的實施,這是比過去更加強硬、規定要求更加嚴格、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的法律條文。在如此大的環保壓力之下,全國各省分紛紛對生豬養殖進行了新的規劃。
在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之后,農業部又于2016年4月20日公布了《全國生豬生產發展規劃(2016-2020年)》,對未來五年生豬產業規劃,并對養豬區域布局進行了劃分,發展標準化規模化養殖,推進產業化發展,提高廢棄物中和利用減少污染。同年12月,國務院發通知要求在2017年底前,全國所有禁養區的豬場都要完成關閉或搬遷。
除此之外還有“水十條”“南方水網生豬養殖布局調整”“十三五規劃”等一系列的法規條令的陸續出臺、層層加碼,對養殖環保治理也要求愈發嚴格明確,這足以表明中央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決心。在環保高壓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環保部門進一步地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各級政府紛紛出臺各種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2017年為最后期限,加大治污、拆遷力度。
由此可見,隨著這幾年環保壓力持續升溫,2017年養殖行業的環保治理將越發嚴厲。
環境將更加科學治理,轉型升級成趨勢
環保治理措施及禁養區的劃定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畜牧養殖業的門檻。養殖戶在購置治污設備等環境治理設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養殖成本,散戶退出后,留下具備經濟實力的養殖場,更易于提高養殖標準化和規模化,推動產業升級。環保治理及禁養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發展可持續發展農業。
但是,隨著部分地區生豬禁養政策的實行,禁養區的的豬場遭關閉或拆遷,部分生豬被迫出欄,致使生豬存欄持續下降。不僅如此,由于環保問責力度大、污染治理達標難,一些地方干脆采取全面禁養、一禁了之的簡單粗暴做法,甚至有些地方為了做好政績,盲目擴大禁養區。
其實出現生豬存欄下降、全面禁養等問題的出現是必然的,政府想持續的治理農業環境污染,必須得提高中國的養殖水平,建立標準化養殖場,這就對養殖場技術和資金實力有一定的要求,而絕大部分散戶是目前還達不到這個標準。如今的禁養區劃定以及規模化養殖場其實是農業環境處理的第一步,在規模化養殖場具備一定的規模后,國家將對養殖業提出更高的環保要求,才能實現真正的持續發展。對南方水網拆遷及鼓勵養殖戶到環境承載力、飼料原料地養殖,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水源和環境的污染,但是這樣做難道就不會對遷入地造成污染?如今的政策除了是對環境的治理外,同時還有對生豬養殖做合理的布局規劃,以便日后的管理與發展。那么在禁養的道路過程中必然會反映出中國養殖業發展的矛盾,即現在中國養殖主體依然是年出欄500頭肉豬的中小型散戶,而造成農業環境污染最嚴重的也是中小型散戶,在這個轉型升級的過程中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在這個升級改造的過程中,政府出臺的“水十條”、“生豬發展規劃”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說是針對中小型的養殖戶的,中小型養殖戶要繼續生存就必須進行產業升級或與大型企業合作。迫使改善如今的養殖現狀及養殖水平。因此,我們最近可以了解到各地方紛紛推行的生物菌床模式,養殖分離模式,公司+合作社+農戶,農戶與企業合作建家養土豬,家庭散養升級為家庭農場發展種養農業循環模式等養豬模式。
3月28-29日,農業部副部長于康震在江蘇南京召開的加快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處理專題講座上提到要做到統籌兼顧,既要旗幟鮮明地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處理,又要鑒定不移地發展生產保供給,防止盲目擴大禁養區、簡單關停養殖場。這就意味著,減少養殖糞污污染并不是簡單的禁養與關停養殖場,環境治理正向著更加科學合理的方向前進。未來的養殖環保將更加偏重于將畜禽糞污合理無害化,資源化。4月22日,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農村處調研員孔源在福建省第十屆豬病學術研討會上也提到吃透法規精神,實現綠色發展。
畜牧養殖的環保正向著更為科學合理的趨勢前進。
(農業部、中華人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鳳凰資訊、財新周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