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鎮一生豬養殖戶未落實環保要求和超標排放污水物受到行政處罰,因工作責任落實不力,樂洋村駐村工作組長、劉友淑養殖場環保安全監督責任人劉學業,樂洋村支部書記劉敬宙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樂洋村村主任……”日前,福建省尤溪縣紀委通報了一起問責案例,西濱鎮11名鎮村干部被問責。
及時通報環保工作不力被問責案例,是尤溪縣紀委開展精準監督助推“百日攻堅”行動的舉措之一,也是展現了該縣專項督查小組督查的成效。
近日,尤溪縣成立4個專項督查小組,由縣紀委牽頭,針對精準扶貧、征地拆遷、養殖污染整治、“兩違”整治、非法采砂制砂整治等四個方面,對各鄉鎮各部門落實“百日攻堅”任務開展專項督查,重點檢查攻堅工作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以及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著力發現攻堅工作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不敢擔當和違紀違法等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助推尤溪經濟社會發展再上新臺階。
同時,尤溪縣紀委還建立問題線索報送制度,要求督查組將督查中發現的違紀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給縣紀委,由縣紀委對移送的問題進行梳理匯總,將一些可查性強的線索分解給相關紀檢監察室或基層紀委、紀檢組進行調查核實。
認真調查核實后,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走過場,以及監督不嚴、查處問題不認真、責任追究不到位的,實施“一案雙查四追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即既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又要追究有關鄉鎮或部門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
截至目前,養殖污染整治督查小組通過督查共問責干部24人,其中黨紀立案5人(1人移送司法),誡免、提醒談話19人。
“下一步,我們將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問責等措施,通過建立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的常態化、精準化和實效性,推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以嚴格監督推動精準扶貧、項目建設、重點工作落地生根。”尤溪縣紀委主要領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