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秀嶼區埭頭鎮后鄭村村民反映,稱其合法經營的養豬場,在無事先溝通的情況下,被政府工作人員強制拆除,部分生豬被活埋死亡。東南網記者從莆田市環保局了解到,該養殖場有辦理相關手續。至于養殖場因何被拆,秀嶼區環保局表示“配合鎮里工作”;埭頭鎮黨委書記則回復“與環保局聯系,這個政策法規環保局都清楚”。
村民反映:合法經營的養豬場被拆,生豬被活埋養豬場位于秀嶼區埭頭鎮后鄭村,創辦人沈先生是一名聾啞人。4月27日下午,東南網記者來到養豬場位置看到,一座豬舍已呈倒塌狀,幾頭豬被壓在廢墟中。此外,養豬場內還有一處框架結構的地梁有被搗毀過的跡象。 沈先生的母親陳女士說,4月27日早上,一批政府工作人員來到養豬場內,二話不說就要拆除建筑物。“我就跟他們說,我們養豬場的手續是齊全的,求他們先別拆,我立馬回家拿審批材料過來。”陳女士說,當她丈夫將審批材料拿過來后,現場工作人員竟稱“我們才不看你有什么審批材料”,接著就要指揮機械拆除豬舍。 “這時候,我是哭著求他們說,你們要拆,我們也讓你們拆,但能不能讓我們把豬舍里的豬先趕出來,可他們就連這一點點時間都不給我們,還是強行拆掉了一座豬舍。”陳女士說,當時那座豬舍里有兩百多頭豬,有的被嚇跑了,沒跑掉的就直接被活埋進去了。莆田市環保局關于該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文件顯示:該養殖場屬于可養區,經區環保局備案為證明自己的養豬場(莆田市順發畜牧有限公司)經營的合法性,陳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多份文件材料,包括該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福建省排污許可證以及莆田市環保局關于該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文件(莆環保評[2014]20號)等。 該批復文件(莆環保評[2014]20號)顯示,該養殖場位于埭頭鎮后鄭村,屬于《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畜禽養殖禁區、禁建區及可養區的通知》(莆政綜[2011]125號文)的“可養區”范圍,并在2013年10月30日湄洲日報公示的第三批擬保留養殖場名單內。根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評價結論,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前提下,同意該公司安裝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等要求進行建設,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批復文件最后要求,該項目必須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該項目由秀嶼區環保局負責日常監管。 該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經秀嶼區環保局備案 根據陳女士提供的另一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顯示,該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于2016年11月21日已完成備案,備案號:莆秀環備[2016]3號。備案單位蓋有“莆田市秀嶼區環境保護局審批專用章”。 “所以我怎么都想不明白,既然我們養殖場是合法的,為什么也沒提前通知,就這么強拆了。我該找誰說理去,損失該找誰承擔?”陳女士說。區環保局:拆除養豬場是配合鎮里工作埭頭鎮:與環保局聯系,政策法規環保局清楚就此事,東南網記者聯系莆田市環保局了解到,經查,該養殖場有辦理相關手續。莆田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養殖場在可養區、手續齊全、設施運行正常,他們不會對該養殖場進行拆除;若拆除,養殖場則肯定存在問題,具體還需向秀嶼區環保局了解。對此,秀嶼區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拆除該養豬場并非因環保問題,該局主要是配合鎮里工作。 針對此事,東南網記者連續多日多次聯系埭頭鎮司法所所長謝飛雄(后鄭村包片領導),其第一次接聽電話稱“信號不好”,掛斷電話后,再無法接通。埭頭鎮黨委書記莊金清則回復“與環保局聯系,這個政策法規環保局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