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畜禽養殖污染,保護和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武隆縣環保局進一步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監管。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把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作為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的重要內容,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成立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組織轄區規模化養殖場以及污染較重的小型養殖戶綜合治理,落實專人負責,并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計劃,確保治理工作扎實推進。
二是全程跟蹤服務。積極爭取上級環保部門資金支持,幫助養殖場戶籌措治理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形式,對納入整治范圍的畜禽養殖場在通過環保驗收后給予適當獎勵。對驗收合格的養殖場,給予補辦環保審批手續,發放環保許可證,并減免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對拒絕整治或驗收不達標的養殖場,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關停。
三是完善長效機制。把養殖場污染治理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養殖場戶排污行為的監管,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科學規劃畜禽養殖業發展,合理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一律禁止新建畜禽養殖場。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納入排污申報,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在全社會形成推進養殖場污染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