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業部多措并舉,穩步推進獸用抗菌藥治理工作,我國獸用抗菌藥產品質量逐年趨好,監督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合格率穩定保持在97%以上。
一是規范獸用抗菌藥研發、生產和經營活動。在研發環節,推動實施獸藥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LP)和獸藥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CP),規范研發活動。新獸藥注冊審批嚴格遵循人用重要抗菌藥、易蓄積殘留超標和易產生交叉耐藥性的抗菌藥不予批準,鼓勵研制新型動物專用抗菌藥。生產經營環節,強制實施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MP)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SP),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保證上市獸藥產品質量。
二是實施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行動。自2011年連續7年開展專項整治工作,2015年啟動實施綜合治理五年行動計劃;2016年7月以來,配合國務院食安辦,聯合工信部、衛計委等5部門以整治獸藥殘留超標為重點正在開展為期一年半的專項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16年各級獸醫部門共出動獸藥監督執法人員25.79萬人次,監督檢查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共計16.39萬個次,查處違法案件2476件,銷毀假劣獸用抗菌藥共計26.31噸,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6個,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132個,分兩批注銷了32家獸藥生產企業的870個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取締無證經營單位125個,移送公安機關案件4個。
三是加強獸藥殘留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檢測樣品覆蓋豬肉、雞蛋、牛奶等主要畜禽產品,檢測14類70種藥物殘留。組織實施《動物源細菌耐藥監測計劃》,監測生豬、家禽、奶牛等動物飼養場5種主要細菌對16種獸用抗菌藥的耐藥狀況。組織修訂《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對290種獸藥制定了2087個殘留限量標準,囊括了已批準使用的所有獸用抗菌藥,其限量標準與國際組織、歐美發達國家標準基本一致。
四是加強獸用抗菌藥風險評估。積極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等國際組織應對細菌耐藥交流合作。參照有關國際標準,及時組織開展獸用抗菌藥風險評估和退出工作。2015年發布公告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等4種人獸共用的抗菌藥用于食品動物;2016年發布公告禁止硫酸黏菌素預混劑用于動物促生長。這些舉措,贏得了國際社會和行業內外的廣泛肯定。
五是規范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使用行為。組織發布了禁用藥清單、休藥期制度、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等安全用藥規定。編印《獸藥安全用藥知識500問》《獸用抗菌藥安全使用知識問答》《獸藥追溯知識問答》《獸藥真偽識別和安全使用手冊》等科普材料。遴選發布兩批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共涉及9大類248個產品,其中獸用抗菌藥167個,占所有目錄產品的67.3%,加強執業獸醫對抗菌藥使用的技術指導,規范獸藥使用行為。
下一步,農業部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全面深入開展獸用抗菌藥綜合治理,實施重要獸用抗菌藥和藥物飼料添加劑風險評估,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及時淘汰風險隱患品種,建立健全獸用抗菌藥應用監測網絡和細菌耐藥監測網絡,制定發布《獸用抗菌藥臨床使用指南》,進一步規范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