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記者昨日獲悉,一團伙在天河一偏僻處私設屠宰點, 在短短半年的時間里,私宰生豬高達1.3萬多頭,涉案金額超過3000萬元,涉案8人近日因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天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1年5個月不等。據悉,該案系天河迄今為止查獲數額最大的私宰非法經營案。
值得注意的是,為讓“私宰肉”順利進入市場,該團伙每次會提前準備好一頭有合法屠宰證明的生豬,然后將私宰的生豬進行“搭單”。受訪法官提醒市民,不可對“私宰肉”心存僥幸,如果發現私宰肉應及時舉報。
用合法屠宰的生豬做掩護
法院查明,賀某以4000元租用廣州市天河區漁沙坦割草窩西南一偏僻處為生豬屠宰窩點,并糾合翁某等7人,在沒有取得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及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情況下非法屠宰生豬,再賣出牟利。賀某等在窩點架設了臨時鍋爐等工具作為生豬屠宰設施,并采用人工屠宰、刮毛、開邊等方式直接在地面進行屠宰,現場污水橫流,嚴重不符合國家要求屠宰的衛生標準。為提高屠宰效率,賀某等人還進行了內部分工,8人分別負責屠宰生豬、燙豬刮毛、開邊、清洗豬雜、運輸生豬和豬邊等。
2015年6月17日凌晨,廣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上述地址進行檢查時,發現了賀某等屠宰生豬的窩點,當場查扣生豬17頭,已宰豬邊14頭,但涉案人員逃去無蹤。同年7月底,執法支隊聯合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突擊行動對窩點進行查處,現場繳獲生豬14頭和豬邊16頭,并當場抓獲翁某。不久后,賀某等7人相繼被抓獲歸案。
經查,賀某等私宰生豬的數量巨大,僅2015年1月至7月半年內,賀某的記賬本上記錄屠宰生豬的頭數就達到13819頭。經價格機構認定,屠宰的豬肉和豬邊總價值為人民幣30401800元。
據賀某供述,為掩蓋私宰生豬的不法行為,順利讓“私宰肉”進入市場,賀某每次會提前準備好一頭有合法屠宰證明的生豬,然后將私宰的生豬進行“搭單”,達到“私宰肉”洗白的效果。因此,在長達半年的時間里,盡管賀某等私宰生豬數量巨大,但一直難以被發現。
8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
本案審理過程中,8名被告人都表示認罪。天河法院審理后認為,賀某等8人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場,結伙從事生豬屠宰經營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予懲處。除賀某外的7名被告人或協助,或受雇傭參與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均是從犯,應當減輕處罰。
為此,天河法院對主犯賀某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其他7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年5個月、罰金3萬至1萬元不等。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罪,未有上訴。
與正規屠宰場的豬肉相比,“私宰肉”在檢驗檢疫、屠宰設備、場所衛生等方面都缺乏行政部門監管,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因此國家嚴禁生豬私宰的行為,并嚴厲進行打擊。但仍有部分人員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私設屠宰點,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將“私宰肉”流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