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全縣畜禽生產的健康發展,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安全,從源頭上抓起,蒼梧縣動物衛生監督所與全縣所轄的33個規模養殖場簽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承諾書內包括:1、在養殖過程中不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等國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質。2、在畜禽養殖過程中,做到依法、規范養殖。從外地調購畜禽嚴格執行“引前申報、落地報檢、隔離觀察、加強免疫、承諾經營”的規定,絕不從疫病風險地區調購畜禽。3、嚴格執行獸藥用藥期、休藥期規定,不在規定的用藥期、休藥期內屠宰或出售所飼養的畜禽。4、認真履行《動物防疫法》規定的動物防疫義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對所飼養畜禽實施強制免疫,建立免疫檔案。加強畜禽標識,實施可追溯管理。5、對出售的畜禽按要求申報檢疫。不宰殺、不食用、不轉運、不出售、不亂棄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6、認真做好畜禽來源、用藥等有關投入品使用記錄,建立購銷臺賬。7、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抽檢等工作,發現重大動物疫情及時報告。8、樹立生態健康養殖理念,認真落實畜禽防檢疫各項措施,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如發現他人在養殖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及時制止、揭發和舉報。
在簽訂《承諾書》的過程中,業主紛紛表示,畜禽養殖安全生產,我們養殖業主是第一責任人,要義不容辭地遵守《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積極配合畜牧獸醫等部門做好畜禽產品安全生產,確?!吧嗉狻鄙系陌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