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動物疫病傳播擴散,保障生豬及其及產品無疫安全,沈陽市動物檢疫所健全病死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藍盾行動”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程序,不斷強化市本級屠宰企業病害動物雞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
一、明確責任分工。要求屠宰企業依法執行病死動物“五不準一處理”措施,即不準宰殺、不準銷售、不準食用、不準轉運、不準丟棄,嚴格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病害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由企業安排專人負責,落實崗位責任,在崗官方獸醫全程監督無害出處理操作過程,并按照病害產品種類進行稱重復核,保留影像資料。
二、細化工作程序。督促企業維護好現有無害化處理相關設備,保證無害化設備能滿足日常無害化處理需要;監督企業嚴格開展無害化車間的消毒工作,先用清水將地面污漬血跡清洗干凈,再用稀釋后的消毒液沖洗地面,經過第二次清水沖洗后方可在地面鋪撒生石灰,完成消毒工作。
三、加強宣傳與引導。通過懸掛條幅、開展管理相對人培訓以及座談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病害豬及其產品流入社會的危害性,并通過法律法規知識講解,營造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業戶及普通生產者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提高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業戶動物疫病防控意識,自覺履行病害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