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一則消息稱,在澳洲的肉類市場流入大量的“重組牛排”、“膠水牛排”,都是用“次品肉塊+肉膠”拼接的。該消息經大量媒體轉載報道。那么,何為卡拉膠,“重組牛排”究竟是怎么回事?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2016年第17期《食品安全風險解析》,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解讀。
一、“重組牛排”屬于調理肉制品
牛排按加工方式不同,可分為“原切牛排”和“重組牛排”。“原切牛排”指未經任何預處理、直接切割包裝的整塊牛外脊、牛里脊,屬于生鮮肉。“重組牛排”也稱“拼接牛排”,是借助肉的重組技術加工而成的調理肉制品。調理肉制品指以畜禽肉為主要原料,絞制或切制后添加調味料、蔬菜等輔料,經滾揉、攪拌、調味或預加熱等工藝加工而成,需在冷藏或冷凍條件下貯藏、運輸及銷售,食用前需經二次加工的非即食類肉制品。包括“重組牛排”在內的調理肉制品一般會添加輔料(水、醬油、調味料等)和/或使用食品添加劑(如卡拉膠、谷氨酰胺轉氨酶、六偏磷酸鈉等)。
原切牛排屬于冷鮮或冷凍的分割肉,價格較高;重組牛排價格則相對較低。
二、肉的重組技術目前在國內外被廣泛應用,其使用的碎肉不等于劣質肉
肉的重組技術是加工調理肉制品的重要手段。這種技術通常借助機械或添加輔料(食鹽、磷酸鹽等)溶出肌肉纖維中的基質蛋白,或利用輔料的黏合作用使肉顆粒或肉塊重新組合。由于可以充分利用各種形狀的原料肉,并賦予調理肉制品良好的嫩度和外形,迎合了部分消費者的需求。肉的重組技術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已經成為全球肉類加工領域重要的技術手段,在歐美國家有著數十年的應用歷史,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研究與應用。
在屠宰分割加工過程中,碎肉的產生不可避免。借助重組技術將其重組、二次成型,冷凍后直接出售或經預熱處理后銷售的調理肉制品(如重組牛排),不僅可以提高碎肉的利用率,還可以豐富肉制品的產品種類。肉的分割或者修整過程中產生的“碎肉”不等于“劣質肉”。但如果未按規定進行標示,或者摻入非食用級別的成分,則是違法的,屬于商業欺詐行為,也是監管部門需要重點打擊的對象。
三、卡拉膠屬于食品添加劑的一種,應按有關規定使用
卡拉膠屬于食品添加劑的一種,是從海洋紅藻(包括角叉菜屬、麒麟菜屬、杉藻屬及沙菜屬等)等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多糖的統稱,是一種良好的食品級增稠劑、穩定劑、乳化劑。卡拉膠作為親水膠體,與肉中的蛋白質形成網狀立體結構,減少肉制品加工過程中的水分流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卡拉膠不得用于生鮮肉中,但可用于調理類肉制品生產加工,不過必須在產品包裝的標簽上明確標注。在標準規定的限量內使用卡拉膠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因此,專家建議:一是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使用卡拉膠等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要強化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合理合規使用包括卡拉膠在內的食品添加劑,拒絕劣質肉,提高食品安全檢驗能力,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同時要積極參與對消費者的科普宣教工作。二是嚴厲打擊商業欺詐行為。對某些摻雜非食用級別的成分、不合格肉或者不按標準要求正確標示、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需要嚴厲打擊。三是消費者在選購牛排時,可通過配料表來區分原切牛排和重組牛排。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通過查看產品標簽來區分原切牛排和重組牛排,原切牛排標簽里只有“牛肉”,如果標簽中有配料表,出現其他輔料和食品添加劑的,則為重組牛排。通常情況下,原切牛排內部細菌總數不高,不必加熱到熟透,“五至八分熟”也可食用。重組牛排由于經預先腌制,或由碎肉及小塊肉重組而成,內部易滋生細菌,可能導致產品細菌總數偏高,在食用前應烹飪至全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