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秀拆除25處畜禽養殖場、蚶江關閉22家畜禽養殖場、錦尚拆除關閉6家養殖場、永寧拆除關閉10家養殖場……近段時間來,各鎮(辦)關閉拆除畜禽養殖場(點)的消息不斷傳來。記者獲悉,為進一步落實全市畜禽禁養規定,嚴厲打擊非法占用土地和毀林建設畜禽養殖場所以及破壞、污染環境的行為,石獅各鎮辦牽頭聯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行動關閉拆除畜禽養殖場點,嚴控回潮反彈。
為改善城鄉群眾生活環境,杜絕畜禽養殖污染,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石獅市在2002年進行畜禽養殖場禁建區規劃后,于2007年完成禁建區內16家規模化養殖場的關閉工作。2010年,石獅市又按照全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重新劃定了石獅市畜禽養殖場禁建區、禁養區;至當年底,石獅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整體退出工作,關閉取締近200家畜禽養殖場。鑒于我市建設步伐加快,城市功能日趨完善,對環境有更高要求,石獅于去年4月將全境范圍劃為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石獅市水禽保種中心除外)。
今年7月,石獅又印發《歷史遺留畜禽養殖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工作機制,落實巡查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制止、查處、拆除新增畜禽養殖場(點),嚴控畜禽養殖場(點)回潮反彈。經過前期排查,各鎮(辦)牽頭聯合市農辦、生態環境保護局、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對各自轄區內“回潮”的畜禽養殖場(點),下發限期關停退出通知書,經驗收合格后可申請關停退出補助資金;對逾期未能自行處置養殖的畜禽并拆除養殖棚舍及配套設施的,依法依規予以取締、拆除,并追究出租者的違法責任。
“除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點)外,對于未達到規模數量但影響環境衛生的畜禽散養戶,也堅決予以取締。”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另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未經批準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并可處以罰款。
另悉,市政府將畜禽養殖場(點)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納入對各鎮(街道)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由市農辦、生態環境保護局會同效能辦實施,年度任務不完成的不予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