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起,浙江省、市陸續發生H7N9禽流感疫情。為進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阻斷禽鳥與人的病原傳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規定要求,市政府決定,從通告之日起至 2017年1月15日,在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暫時停止活禽交易,關閉農貿市場活禽交易區、花鳥市場禽鳥交易區,期滿經專家組風險評估為低度風險后恢復重啟?,F將有關事項通 告如下:
一、停止全市一切活禽交易,暫時關閉全市農貿市場活禽交易區、花鳥市場禽鳥交易區,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
二、暫時關閉后,主城區農貿市場活禽交易區、花鳥市場禽鳥交易區,由市市場監管局督促市場主辦方開展全面的清掃和封閉管理,市衛生計生局指導消毒工作;各集鎮農 貿市場活禽交易區、花鳥市場禽鳥交易區的清掃、消毒和封閉管理工作,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
三、暫時關閉后,主城區農貿市場活禽交易區、花鳥市場 禽鳥交易區在市場內滯留的活禽(鳥),由街道辦事處、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農業局)等部門統一收集并作無害化處理;各集鎮農貿市場、花鳥市場禽鳥交易區滯留的活禽 (鳥),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一收集并作無害化處理。
四、堅決依法取締各類馬路市場、流動攤販的活禽(鳥)交易行為,具體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
五、凡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
原臨政告〔2016〕36號廢止,按此通告執行。
臨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