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陳聰)23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提出,有關部門正在加快農獸藥殘留標準的制修訂,目前農獸藥殘留標準已基本覆蓋我國大宗農產品和常規農獸藥品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主任畢井泉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表示,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兩個標準審評委員會,目前已制定5724項農獸藥殘留限量和932項檢測方法國家標準。
畢井泉說,計劃每年新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1000項,獸藥殘留限量標準100項,5年內農獸藥殘留限量標準總數達到10000項以上,將與國際食品法典基本一致。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根據報告,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計劃到2020年,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3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40%以上,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以上。
在種植養殖環節源頭治理方面,報告指出,農業部按照成熟一個淘汰一個的原則,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禁用高毒農藥39種,高毒農藥使用量占農藥使用總量的比例下降到2%以下,淘汰小、亂、差飼料企業近4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