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況輝 記者 張賀斌)近日,位于魯湖周邊的金口街三湖村林鵬養豬場生豬欄舍全面拆除,這是江夏區今年依法取締的第299家生豬養殖場(戶)。至此,全區完成潲水豬取締任務的84.9%。
自啟動潲水豬取締工作以來,江夏區專門成立工作專班,先后起草了《江夏區畜禽退養及循環利用“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6年-2018年)、《江夏區畜禽養殖退養補助獎勵辦法》《江夏區“四湖”退養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組織專業隊伍對全區畜禽養殖場進行了摸底調查,編印了《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手冊》2000冊,并發放給全區所有規模畜禽養殖場及專業戶手中。在全區禁限養區養殖場及主要街道路口,懸掛宣傳橫幅130條。
截止目前,區農委對“三區四湖”禁限養區各養殖場進行了航拍和測繪,鎖定了禁限養區養殖場規模、頭數、欄舍面積及墻體結構等信息,并按照“一場一圖一表,一湖一冊,一街一冊”的原則,匯總裝訂資料臺賬,鎖定基礎數據,確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潲水豬取締任務。
下階段,全區畜禽退養及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工作,重點推進魯湖、上涉湖、斧頭湖、梁子湖等四湖周邊畜禽禁養區退養工作,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簽訂退養協議,推進限、宜養區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