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養豬業的不斷發展,養豬業環保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在養豬業確實為我們帶部分環保壓力之時,國家對于養豬業的政策也從之前的“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轉變為在發展養豬業的同時,要重視并解決其帶來的環保問題。
在“水十條”、“土十條”、“史上最嚴環保法”、《規模養殖企業污染防治條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規的約束下,養豬人是不是感覺到十分拘束,但又苦苦找不到解決養豬環保問題的良策?那就一起來看看在第二屆(2016)中國豬業(珠海)高層交流論壇上,來自華南農業大學的別佑才博士為我們帶來了哪些豬場糞污綜合利用及落地解決方案。
報告前半部分,別博士針對當下養豬人面臨的問題及養豬業環保大環境、糞污處理邏輯及關鍵點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
當下養豬業環保面臨的五大問題
1、廢水資源化策略以及達標排放;
2、固體廢棄物(豬糞等)的資源化利用;
3、病死豬無害化、資源化處理;
4、已經污染水域的修復;
5、豬舍臭味的去除。
在這些問題的解決上,我們應該以因地制宜為原則,綜合利用是根本!
關于養豬業環保的法規有哪些?
1、2013年,病死豬長效處理機制;
2、2014年,規模養殖企業污染防治條例;
3、2015年,新環保法;
4、2015年,“水十條”以及2016年,“土十條”;
5、國家和各地方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
表一、國家和各地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
通過這些我們可以看出,環保法中對水處理沒有要求一定要達標!但是,無論哪種廢棄物,我們都要盡可能做到生態環保、資源回收利用。實在無法消納的地區,建議達標后排放。那么針對豬場不同廢棄物,我們又該如何綜合利用呢?別博士向我們給出了豬場糞污處理的邏輯。
兩種主要方式及方向
資源回收
1、水---沼氣、液體肥料;
2、豬糞---有機肥;
3、病死豬---油脂、蛋白回收或氨基酸肥。
自然消納:
1、水---山(林)、水(漁)、地(作物);
2、豬糞---山(林)、地(作物);
3、病死豬---工業原料或還田、林。
糞污處理邏輯關鍵點
1、源頭卡住固體廢物,包含豬糞、固液分離渣、病死豬:
---有條件做水泡糞的,盡量通過產沼氣消解污染物;
---固廢浸泡在水體會導致濃度大幅上升;
---目前國家法規明確規定,固廢必須做“三化”處理;
---所有固體廢棄物全部都是寶貝,只要合理利用,全部可以“變廢為寶”(理論計算,中國18億畝基本農田,年出欄豬7億,相當于2.5頭豬管一畝地,遠遠不夠。)
管好了固廢,糞污治理成功了一大半
2、采用梯度降解逐步還田直至達標的模式,管好水的出路
---嚴管區:
主要集中在國家重點飲用、灌溉水流域,主要省份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廣東等,如果不具備消納條件,按照法規要求,必須達到地方制定的標準以后排放;
---國標或略嚴于國標管制區:
主要集中在兩廣、海南、福建、西南(云貴川)等省份,飲用水保護區除外,這個區域主要指標為400(380)和80(70),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要達標排放;
---有利于綜合利用的區域:
主要集中在華北和東北、西北地區,主要包含河南、山東、山西、黑龍江、吉林等省份,可以采用能源生態型和能源環保型混合模式,部分地區可以做到農灌標準即可。
總結:根據豬場和周邊的實際情況,可以選擇不同的路徑管好水的出路:1)、土壤條件充裕,可以連水帶糞一起直接還田;2)、土壤條件可控,能源回收以后可以沼液還田;3)、土壤條件偏緊的缺水地區,可以將沼液消減濃度以后還田,減少還原性物質干擾;4)、確實不具備種養結合條件,達標治理以后排放。
報告后半部分,別博士針對不同糞污的環保處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養豬人帶來了環保問題的落地解決方案。
廢水
在廢水的綜合利用方面,別博士指出——廢水用得好,全部都是寶!廢水主要來源為豬尿和沖洗圈舍,目前主要的養殖污水處理模式可分為以下幾種:
直接還田、種養結合
優勢:配備儲存及管網設施即可;有機質和營養成分沒有損失;
隱患:土地消納面積限制;病原體風險;臭味問題。
這種直接還田的模式在控制風險(在水體中補充氧氣和好氧微生物、減少抗生素等藥物使用量、及合理使用重金屬捕捉劑)后,適用與北方地區。
初步消解后還田
消解后還田利好
沼氣回收后產生沼液,沼液中有機質為34.2%-45%,粗蛋白24.22%,粗纖維13.8%,粗脂肪9.4%,含有13種氨基酸,對立枯絲核菌、雪腐鐮刀菌等30種植物病原菌有抑制作用;
根據作物不同生長期需求,控制沼液消解程度,合理灌溉(ER技術可以消解還原性物質比如COD、氨氮達到60%)。
部分還田(林、漁),部分達標處理
達標處理后排放
處理達標后排放為迫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其主要限制因素在于投資過高,天邦、正大等企業運營達到8--9元/立方水,但就目前情況來看,部分地區排放標準已經高于國標,也不失為解決環保問題的一個方式。
水泡糞達標工藝(該工藝也可用于干清糞、水沖糞)
通過隔柵、固液分離、黑膜沼氣、ER系統(含活化、激活)、深度處理系統(CASS或SBR)、絮凝沉淀、脫色這一系列程序之后,最終達標排放。ER系統工作原理是通過全自動分配來調控運營時間、不同優勢菌群、載體,并同步補充碳源和堿度,去除水中COD、BOD、氨氮,消解效率達到60%以上,為后段深度處理創造條件。
廢水處理的幾種方式當中,直接還田、種養結合的方式為最優解決方案。在關于廢水綜合處理處理問題的最后,別博士給養豬人提出了養殖廢水的“治水之道”——
豬糞
豬糞是豬場固體廢棄物主要來源,目前豬場對豬糞、固液渣的處理方式,主要以就近農戶消化的原則,農業生產旺季時附近的農民大量過來收集豬糞,用于漁業養殖或農業種植,而生產淡季時豬糞需求極少,這種情況既會影響防疫工作又會造成二次污染,沒有根本解決問題:
A、漁業養殖和種植都具有季節性,而豬糞的產生每天都有,處理與產生之間存在時間差;
B、農民在拉豬糞的過程當中,會造成內部和外部環境的二次污染;
C、農戶收集豬糞進行漁業養殖或農業種植,所采取的處理方式屬于較低級的資源化方式,此方式農業部不推薦使用,因為豬糞沒有經高溫滅菌,無論用于漁業還是種植業,都會讓豬糞里所帶的病源體在一定范圍內傳播。
處理原則:按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4),豬糞要按照“三化”原則處理---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來處理。
滾筒式發酵罐
1、優點:
---能耗相對較低;
---每批次處理量較大,每批次高達200噸;
---處理速度快,10-12天水分可以下降到30%左右。
2、缺點:
---只適合于大中型規模養殖場,彈性小;
---占地比較大,控制系統復雜;
---設備價格偏貴,接近60萬元/套。
BD-C好氧堆肥處理工藝
六大優點:
(1)、設計彈性大:車間可多可少,可大可小,適用于大中小型養豬場。
(2)、方式靈活:豬糞及場內固廢可以先做無害化、減量化,然后與場外資源化處理結合。
(3)、投資與收益比高:一般兩年內收回投資成本。
(4)、不添加輔料: 該工藝是把一定量的含水率約75--90%的糞便混合后堆肥,不添加任何外來輔料,發酵停留時間15天即可形成粗堆肥半成品。
(5)、出庫半成品指標優于國家標準,NPK達到11-12%,有機質60%以上。
(6)、帶有懸浮填料生物除臭裝置,無堆肥二次污染。
病死豬
提到病死豬,養豬人總是將其與疾病、傳播疾病等聯系在一起,那么別博士對于病死豬問題是怎樣的看法呢?
別博士表示,病死豬來源于養殖過程中的非正常死亡。從專業上講其屬于“危廢”,但是在經過無害化處理后,不添加輔料的病死豬就有成了好東西,其粗蛋白達到78%以上,氨基酸含量超過20%,是非常好的氨基酸肥料,可以單獨做無害化處理或者同步做“三化”處理。
焚燒爐模式
采用專業用于養殖企業病害動物處理的焚燒設備來處理養殖企業在飼養過程中因病導致死亡的病死動物及肉制品殘渣、母豬胎衣等,可實現養殖企業整頭處理及肉制品殘渣的集中處理,主要工藝路線為-----高溫焚燒+二次燃燒+急冷除塵+除酸+尾氣凈化。
具體優勢
1、焚燒效率高,無機殘渣量在2-3%之間,無有機體遺留;
2、爐膛容積設計上可滿足中大型養殖企業整頭處理需求,一次性投入母豬或大豬;
3、采用自動控制,操作簡單,節省人力與物力,生物除臭設備煙氣排放優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4、豬場如果配合使用沼氣燃燒,可以大大降低點火以及后段燃燒的柴油使用,降低能耗。
堆肥模式
病死豬的堆肥處理其方式與豬糞的堆肥處理類似,添加了外源加熱裝置,在堆肥過程中因其被處理物質的特殊性,而更加注重了其場地的選擇、周圍環境等硬性條件。
因堆肥法相較于一般的病死豬處理方式,增加了資源化的優勢,肥料中氨基酸類物質較多,因此在一些養豬場被廣泛使用。
技術特點分析:
1、對堆肥基地的選址要求考慮盡可能的遠離居民區和養殖區,特別是堆肥前需要切割與分選,注意做好衛生防疫,交通還要盡量便利;
2、對于特殊疫情如炭疽病的病死豬,不太適合使用,升溫到70度左右無法滅活;
3、由于母豬分娩以后的胎衣主要是海綿體,水分含量高,建議不采用此套系統處理。
4、病死豬堆肥的時間一般為24H,耗電功率為14.8Kw,需要添加米糠等調料和酵素,每臺設備生產肥料為1噸,相對能耗會大一點,建議廠家在能耗上做做文章。
油脂以及蛋白分離回收
技術特點分析:
1、全程采用密封裝置,防止疫情污染;
2、采用高溫高壓蒸汽脫水、脫油;
3、處理過程中基本沒有二次污染;
4、油脂和蛋白質(氨基酸)分開單獨回收,經濟效益可觀。
豬場氣體除臭
針對豬場氣體除臭方面的問題,別博士講到,畜禽糞尿和污水是養殖場惡臭的主要發生源,臭氣主要成分為氨氣、硫化氫、硫醇、吲哚、糞臭素,可以分局不同類型,劃歸為酸性和堿性氣體。而豬舍的通風狀況和空氣中的懸浮物與臭味密切相關。
ER技術
要解決這一問題,需結合ER技術進行,該技術適用于:
1、已經污染水體生態修復;
2、消減水體污染物濃度后還田(林、漁);
3、污水達標處理前的預處理。
ER技術全名為強制微生物以及微生物載體介入技術,主要針對養殖廢水在產生沼氣的過程中受氣溫、進水濃度、微生物菌群不均衡等造成的后端深度處理障礙。
ER技術的特點
1、針對cod約30000ppm,氨氮4000ppm的高濃度養殖廢水,可以很快起到均質作用;
2、全程自動控制與釋放不同的微生物菌群和載體,靶向降解污水;
3、根據不同的農田用水濃度,做到適時啟動與運行。
養殖場與環保稅法
提高環保問題,各位養豬業精英紛紛拿出手機拍照,可見環保問題的關注度之高!我們面臨的情況是怎樣的?
別博士針對當下我國擬開征環保稅這一問題,與大家進行交流,需要我們了解的有以下幾點——
1、環保稅在養豬業內,起征點為500頭豬,明確規模養殖不在免稅范圍內;
2、水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其他固體廢物,含半固態、液態廢物),稅額為每噸25元;
3、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排放標準50%以上,且未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一定期限內征收減半。
了解了關于環保稅的政策之后,我們應該重點關注的點在哪里呢?
1、監控手段:
1)、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儀器的按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核定計量;
2)、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的按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核定計量;
3)、納稅人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污系數或者物料衡算方法核定計算;
4)、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認定的,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辦法核定計算。
2、申報與繳納:
1)、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
2)、環境保護稅按月、按季或者按年計征,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按次申報納稅。
3、當量計算與計罰:
1)、污染當量數=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的當量值;
2)、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計征;!
3)、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3倍計征!
報告最后,別博士針對養殖業征收環保稅,給出了自己的一點建議
1、固廢是大頭,請豬場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將固廢做“三化”處理,合理避稅;
2、污水盡量想辦法綜合利用,最好的方式有兩種,全部還田和循環利用(零排放);
3、確實需要申請排污口,盡量做到達到國家或地方標準的50%以下,目前可以減半再優惠減半征收,相當于征收總額的25%;
4、如果排污,最好如實申報水量和水質,千萬不要超標排放,法規規定按照2倍或者3倍計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