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金川區在動物防疫工作中,嘗試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檢疫)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防疫)工作有機結合,明確了“防檢結合”為工作的指導思想,將動物飼養鏈條的各個環節都列入具體工作當中。
“防檢結合”的具體做法分為屠宰檢疫、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產地檢疫與疫情處置、養殖場監管四個部分。
在屠宰檢疫方面,全區每周定期開展一次屠宰檢疫人員培訓,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培訓相關法律法規,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培訓專業知識;在屠宰檢疫中如發現疑似染疫動物,動物衛生監督所委托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進行血清學診斷,確保屠宰檢疫的準確性。
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方面,區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動物衛生監督所在每年春秋兩季集中防疫前,對村級防疫員進行防疫政策、基層獸醫診療、免疫接種技術及個人防護知識的聯合培訓;在防疫結束后,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組成工作組,對養殖場逐個走訪,對養殖戶按一定比例隨機走訪,了解養殖情況和免疫情況,共同評價村級防疫員工作;對于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的養殖場(戶),由村級防疫員對其基本情況、拒絕強制免疫原因等進行詳細登記,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登記情況進行核實。
在產地檢疫與疫情處置方面,區獸醫局建立動物防疫“便民服務袋”制度,將各村的產地檢疫協檢員(村級防疫員)姓名、電話及養殖戶須知等防疫、檢疫相關文件材料裝入“便民服務袋”中,發放給養殖場(戶);嚴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發放程序;當協檢員對疑似重大動物疫病無法確認時,由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診斷檢測,并出具檢測證明,動物衛生監督所據此證明判定能否出證,如確認為傳染病,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開展疫情預警、通報工作;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流行病學調查中若發現養殖場、販運戶、屠宰場等單位和個人不遵守有關控制、撲滅動物疫病的規定,移交動物衛生監督所查處。
在養殖場監管方面,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動物衛生監督所共同組成工作組,走訪轄區內的所有養殖場,檢查養殖檔案填寫,免疫、防疫及無害化等設施設備是否建設到位并充分利用等情況;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定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對種用、乳用動物進行病原學檢測;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將防疫工作要點和防疫中經常出現的漏洞總結為《動物防疫責任告知書》,動物衛生監督所將養殖場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匯總為《動物防疫承諾書》,區獸醫局與養殖場簽訂《動物防疫責任告知書》和《動物防疫承諾書》,并組織養殖場負責人學習動物防疫相關法律法規。
“防檢結合”為金川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也使得聯合防疫、科學防疫、依法防疫的觀念深入到養殖、販運、屠宰等相關工作人員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