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檢疫工作辛苦,新余兩名獸醫將 393 份空白的動物檢疫合格檢疫證明隨手給他人,導致數萬頭未經檢疫的生豬流入市場。11 月 22 日,記者采訪獲悉,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審理了這起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案件,兩名獸醫均被判刑。
經查,在 2013 年至 2015 年 1 月間,新余市渝水區羅坊畜牧獸醫站安排身為官方獸醫的胡某某、張某某對出欄生豬進行檢疫、消毒、開具檢疫合格證明。但在此期間,胡某某、張某某因為檢疫工作辛苦、工資收入低等原因,未按照規定到檢疫現場進行檢疫,而是在明知承包收取檢疫費的劉某某、蔣某某沒有檢驗檢疫資質的情況下,將農業部監制的 393 份空白的動物檢疫合格檢疫證明(動物 A)交給二人,放任他們用上述或者從他人處獲取的空白動物檢疫合格檢疫證明(動物 A),以獸醫胡某某或張某某的名義開具了 696 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 A),導致 79407 頭未經檢疫的生豬流入市場。事發后,獸醫胡某某、張某某接辦案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新余市檢察機關接受訊問,并如實供述其罪行。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胡某某、張某某身為動植物檢疫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明知他人無檢疫資質仍將空白的動物檢疫合格檢疫證明交給他人,放任他人在無檢疫資質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其行為已構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但兩人在接辦案機關電話后,主動到辦案機關接受訊問,并如實供述其罪行,均具有自首情節,遂依法判處胡某某、張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