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委,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農委: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暨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情況檢查的通知》(農辦醫〔2016〕57號)、《關于轉發農業部2016年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農辦牧〔2016〕49號)要求和全省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決定組織開展全省秋防暨重大動物疫病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督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采取市、縣自查與省級抽查相結合。在各市、縣自查基礎上,省級組織各市推磨式互查。每市抽查l個縣、2個鄉鎮,對今年已接受農業部抽查的、春防已督查過的縣(市、區)免查。每縣隨機抽查5個中小規模養殖場,包括1個雞場、l個水禽場(沒有水禽場的抽查2個雞場)、l個豬場、1個牛場、1個羊場;1個屠宰廠、1個動物診療機構、2名村級防疫員及其服務的10個養殖場戶。
二、督查方式
1、聽取匯報。聽取市級及被抽查縣的秋防工作情況匯報。包括全市(縣)秋防部署、組織及工作完成情況,免疫、監測工作安排及落實情況等。
2、查閱資料。督查秋防部署、方案制定、官方獸醫及防疫員培訓、免疫與監測、疫情舉報核查、“檢監結合”工作機制建立情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實施、動物檢疫規范化工作開展情況、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殘留綜合治理及獸藥監督、畜禽屠宰管理、“五有”鄉鎮畜牧獸醫站(分所)建設進展、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執業獸醫注冊與備案、鄉村獸醫登記續展等情況及資料。抽查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及應急物資儲備資料。督查村級防疫員補助經費使用與管理、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等經費落實的文件和資料,督查檢疫費停收后,動物衛生監督有關經費落實情況。
3、現場督查。(1)市級查:防疫物資儲備、規模場與屠宰廠監管、動物診療專項整治及機構監管、動物檢疫信息化管理、獸醫實驗室建設與工作開展、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等情況。(2)縣級查:防疫物資儲備、規模場與屠宰廠監管、動物診療專項整治及機構監管、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工作開展、檢疫規范出證、獸醫實驗室建設與工作開展、“五有”鄉鎮畜牧獸醫站(分所)建設進展、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及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等情況,以及執業獸醫注冊備案和鄉村獸醫登記資料、監測記錄以及秋防周報表等;(3)鄉鎮查:鄉鎮站(分所)建設、動物防疫工作制度、防疫信息公示、冷鏈設備使用與管理、疫苗領用記錄、免疫記錄、免疫檔案、監管記錄、產地檢疫、檢疫申報點建設等情況,隨機抽查村級防疫員和養殖場戶及鄉村獸醫持證情況。
4、自評重點。各市及抽查縣要按照《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完成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自評報告。自評報告內容應包括:
(1)組織領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措施、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等。
(2)動物疫病防控。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強化應急管理、依法規范處置”工作進展、應急物資儲備等;秋防工作成效,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群體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
(3)動物衛生監督。生豬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監管情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動物檢疫規范化工作、外埠入蘇動物及其產品指定通道管理工作、動物診療機構專項整治、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辦案、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測及追溯監管、獸藥質量抽檢及檢打聯動工作、獸藥抗菌藥專項整治及獸藥標簽和說明書規范行動、獸藥經營環節二維碼追溯監管試點、獸藥批準文號現場核查、抽樣等工作情況。
(4)畜禽屠宰監管。生豬屠宰行業清理整頓、生豬屠宰廠(場)監管、生豬屠宰“掃雷行動”、屠宰環節病害豬及不可食用組織無害化處理監管等工作進展情況。
(5)協調經費落實。協調落實重大動物疫病疫苗配套經費、撲殺補助經費、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經費、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動物衛生監督經費保障等情況。
(6)動物疫病防治能力建設。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實施評估、“五有”鄉鎮畜牧獸醫站(分所)建設進展情況、獸醫實驗室能力建設等情況等。
(7)其他有關工作。績效管理工作、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得到上級領導和群眾肯定、本地區常見畜禽疫病防控指導、推進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獸醫政策法律制度創新情況、制售假劣獸藥重大案件查處、生豬屠宰重大案件查處、本地區特色工作等情況。
三、日程安排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30日上午報到,地點:南京市京西賓館。30日下午召開工作布置會議。12月3日各檢查組匯報督查情況,12月4日討論小反芻獸疫狀況評估工作進展。
四、工作要求
1、參加人員。各設區市派3名同志,其中1名處(所、站)負責人為組長,1名防疫、1名監督業務骨干,省級為每個督查組安排1名聯絡員。工作車輛各地自備。督查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市請于1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將督查組人員回執傳真至025-86263644。
2、材料要求。省督查組要對照督查內容,逐項逐條進行督查,總結工作成績和亮點,查找工作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需提交以下材料:(1)被查市、縣的督查總結;(2)現場核查記錄表;(3)被查市、縣延伸績效管理自評報告。
3、交換意見。督查結束后,督查組應就秋防及有關獸醫工作督查情況與市級獸醫主管部門進行交流,并就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4、紀律要求。督查組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要求,切實做到輕車簡從、簡化接待、廉潔自律,在現場檢查的住宿費請按標準自行結算。要與各地獸醫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嚴格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開展督查工作。
聯系人:獸醫屠管局:王彬025-86263905
省監督所:燕純025-86263358
省疫控中心:任雪楓025-86263653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