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部門印發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企事業單位須持證排污,一企一證,不得無證排污,《方案》要求,對違法排污行為實施嚴厲打擊。其中,畜牧企業的排污控制要求自然受到了養豬人的高度關注。
《方案》要求,企事業單位持證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環境安全的要求承擔相應的污染治理責任,多排放多擔責、少排放可獲益。向企事業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作為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并明確其排污行為依法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和承擔的責任義務。養豬企業作為排污嚴重的范疇,理應遵循方案要求,超標排污的養豬企業就要承擔一定的環境治理責任。
《方案》提出的目標是,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也就是說,2020年,所有的養豬企業都應取得排污許可證,否則豬場就有可能面臨關閉或其他環境責任處罰。
這一政策,可以說是畜牧業繼禁養限養之后的又一嚴厲政策。據瑞昂畜牧統計,2015年,因禁養限養政策退出養殖業的就有500萬戶之多,那么排污許可證的實施,無疑會在環保門檻上進一步加劇養豬業的變革。因為養殖水平的差距,散養戶在排污的管控上是遠遠低于規模化養豬場。所以,在排污許可證制度下,散養戶有可能會首先成為利益的受損者。
就此,瑞昂畜牧的賈濤利指出,雖然排污許可證制度已經初步出臺,但是養殖戶和企業不必驚慌,畢竟這一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要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最大限度的促進養殖業的健康發展,何況離實施還有一段時間。養殖戶和企業可以利用先進的液態飼喂系統、糞便處理系統、生態循環養殖等科技手段來提高自己的養殖水平,這樣既能維護生態環境的建設,又能提高自身的豬場效益。
《方案》要求,企事業單位持證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環境安全的要求承擔相應的污染治理責任,多排放多擔責、少排放可獲益。向企事業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作為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并明確其排污行為依法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和承擔的責任義務。養豬企業作為排污嚴重的范疇,理應遵循方案要求,超標排污的養豬企業就要承擔一定的環境治理責任。
《方案》提出的目標是,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也就是說,2020年,所有的養豬企業都應取得排污許可證,否則豬場就有可能面臨關閉或其他環境責任處罰。
這一政策,可以說是畜牧業繼禁養限養之后的又一嚴厲政策。據瑞昂畜牧統計,2015年,因禁養限養政策退出養殖業的就有500萬戶之多,那么排污許可證的實施,無疑會在環保門檻上進一步加劇養豬業的變革。因為養殖水平的差距,散養戶在排污的管控上是遠遠低于規模化養豬場。所以,在排污許可證制度下,散養戶有可能會首先成為利益的受損者。
就此,瑞昂畜牧的賈濤利指出,雖然排污許可證制度已經初步出臺,但是養殖戶和企業不必驚慌,畢竟這一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要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最大限度的促進養殖業的健康發展,何況離實施還有一段時間。養殖戶和企業可以利用先進的液態飼喂系統、糞便處理系統、生態循環養殖等科技手段來提高自己的養殖水平,這樣既能維護生態環境的建設,又能提高自身的豬場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