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進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務,根據省水污染聯席會議辦公室最新要求,決定建立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搬遷進展周報制度。從現在開始,請將轄區內縣(市、區)禁養區劃定、應關閉搬遷和已關閉搬遷養殖場情況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匯總報送我委(填報內容見附件1)。各地要高度重視周報報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明確處室具體負責,指定專人統計填報。要及時做好禁養區內養殖場戶的摸底工作,建立電子檔案,保證數據準確可靠,追溯可查。本周報實行零報告制度。請將填報單位及具體聯系人名單于11月3日前先報我委(附件2),以便及時溝通銜接。
聯系人:委畜牧業處潘雨來025-86263360、史波良025-86263914,傳真:025-86263918,郵箱:jssxmc@163.com。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