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區通過關閉拆除禁養區生豬養殖場(戶)、推進規模化養殖場升級改造、落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扶持政策等舉措全面推進生豬養殖污染整治。
基本關閉拆除禁養區生豬養殖場(戶)。全區禁養區共有生豬養殖場280個,已簽訂關閉拆除協議場226個,新增120家,完成關閉拆除總任務數的80.71%;已實施關閉拆除的生豬養殖場156個,新增97家,占總任務數的55.71%;關閉拆除生豬養殖場面積33860.69平方米,其中累計拆除65家,面積18691.52平方米。
推進規模化養殖場升級改造。重點推廣漏縫地面—免沖洗—減排放、豬—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態型、達標排放環保型等生態養殖模式,探索建設利用豬場堆制腐熟的糞便沃土模式,支持使用生豬糞便制作腐熟有機肥,促進生豬養殖業健康持續發展。截至目前,非禁養區有2家存欄250頭以上生豬養豬場完成標準化改造。
有效落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扶持政策。配套建設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建成運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點6個(其中規模養殖場無害化處理點4個、區級和鄉鎮無害化處理點各1個)。將生豬養豬場標準化改造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存欄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實施標準化改造,按泉政辦明傳〔2015〕88號文件的規定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