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是大家最熟悉的食品之一,對于無肉不歡的朋友們來說,更是每日都很需要它們!但如果……你吃的是死!豬!肉!你能忍嗎?當然是大寫加粗的不!能!誤食病死豬肉會給人們身體健康帶來很大傷害,然而為了謀取利益,仍有不少黑心商家販賣病死豬肉,更有甚者,為了拓寬銷售途徑,將病死豬肉加工成臘腸、臘肉等肉制品進行販賣。
案件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由公安部2015年利劍行動第三批掛牌督辦的王某、徐某、陳某、朱某、任某、徐甲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
據了解,2015年4月,徐某、王某租賃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某房屋作為臘腸、臘肉加工窩點,并到福清市城頭鎮向陳某、朱某購買病死豬肉,然后運回上述窩點加工成臘腸、臘肉,銷售到市場上供人食用。
2015年9月15日17時許,王某、徐某再次駕駛面包車到福清市城頭鎮巖兜村向陳某、朱某購買病死豬肉時被福清市公安局抓獲。公安民警從現場查扣到病死豬肉920公斤及作案工具藍色五菱牌面包車1輛、無牌正三輪摩托車1輛、鐵鍬1把、推車1輛、磅稱1臺等。當晚,公安民警又在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吳鳳村一民宅的臘腸加工窩點內抓獲任某、徐某,并當場查扣到病死豬肉430公斤、臘腸2斤及作案工具銀灰色面包車1輛、多用絞肉切機1臺、攪拌機1臺、冰柜3臺、電子臺秤1臺等。經福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檢驗,現場查扣的病死豬肉檢出圓環病毒2型。
據悉,根據各人犯罪的情節、性質及社會危害性,福清法院判決徐某等6人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食藥品違法犯罪呈現四大新趨勢
近段時間以來,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以下新趨勢、新特點:
一是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隱蔽性越來越強。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往往涉及多個主體,分工協作,制假或者違法生產過程分別由不同的企業完成,僅僅依靠食品藥品稽查部門打擊一個點、一個環節的違法行為,并不能有效鏟除整個違法鏈條,增加了取證和打擊的難度。
二是一些持證企業故意造假、規避監管的現象時有發生。受醫藥企業“多、小、散、低”現狀的影響,醫藥市場無序競爭的局面仍然存在,一些持證企業出于經濟利益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如:一些中成藥生產企業購進質量低劣中藥材以降低成本,甚至是改變生產工藝處方,導致中成藥的療效下降,達不到治病目的;一些企業賺大錢、賺快錢的思想嚴重,竟然做出“冒名牌、傍大腕”勾當。
三是經營病死豬肉和非法加工肉制品行為屢打不絕。
四是食品小作坊問題依然突出。食品小作坊普遍存在環境衛生差、質量控制能力不強、工藝技術不過關、人員素質偏低的問題,再加上小作坊數量眾多,市場競爭劇烈,導致食品小作坊經常會出現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違法現象,甚至是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
法律點睛
什么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是指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本罪的,應依具體情形承擔以下處罰: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