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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8302號建議答復摘要 )
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不斷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減少農業投入品對農村環境的污染。(一)加強源頭控制,減少農業自身污染。出臺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全國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5-2030年)》;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以地膜回收利用為主的農業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啟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開展規模化沼氣工程和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項目建設。(二)建立監測體系,完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四級農業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專家支撐隊伍。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基礎上,建立了273個農業面源污染國控監測點,210個廢舊殘膜污染定位監測點,25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定位監測點,實施了長期定位監測。(三)健全法律法規,完善標準體系。頒布了《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配合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加大試點示范,推廣典型模式。先后在天津、廣西、湖南、江蘇等地開展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試點,啟動9個污染區的污染修復示范項目,會同財政部啟動了長株潭地區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積極落實《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總體規劃(2014-2018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5-2030年)》。二是繼續組織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補貼項目、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和低毒生物農藥補貼示范項目等。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四是完善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絡建設,健全水源監測機制。五是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更為積極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預算,同時,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吸引社會、企業資金介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