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朱偉良)記者日前從廣州市農業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市農業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商務委等四部門印發了《廣州市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建設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在原《試行辦法》的基礎上,繼續實施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建設政策。
據介紹,原《試行辦法》的實施,有效穩定了生豬供應及市場價格,保障生豬質量安全,促進當地農民增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但當前廣州市生豬生產依然面臨產量下降而生豬產品需求日益增加的矛盾,生豬主要依靠外地供應,要在加快推進本地畜牧業轉型升級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定點基地建設,增加和穩定廣州市生豬自主供應基地。此外,隨著生豬屠宰流通體制的改革發展,必須支持建立定點基地與屠宰場對接,實施生產屠宰銷售一體化經營機制,保障生豬產品供應和質量安全。
《辦法》按照“相對集中、平等自愿、市場引導、財政扶持、互利雙贏”的原則和“以廣州市內養豬場及廣州市內企業在市外建設的養豬場為基礎,認定定點基地,保障自主供給”的思路,繼續實施定點基地供穗生豬財政獎勵補貼政策和市內畜牧企業市外建設供穗豬場財政扶持政策,鼓勵支持生豬生產、流通、屠宰加工融合發展,發展生豬生產經營,保障生豬安全供應。
廣州市農業局方面指出,《辦法》施行后,在原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建設的基礎上,市農業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評審認定一批定點供穗基地,鼓勵定點基地供應廣州生豬,穩步提高本地生豬自主供給率,確保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優質的豬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