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陸續出臺生豬禁養、限養政策,掀起了一場遍及全國的豬場拆遷大戰,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不完成目標將立案查處的聲音。當然首先要承認,由于養殖規模的擴大,對環境確實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和影響,進行治理是應該的。如果治理不達標,關停也無可厚非。
但是,在治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刀切”拆遷,對大部分養殖戶是不公平的,而根據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全國土地分類》和《關于養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規定: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應當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只要不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破壞耕種植條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于養殖業。
而早在2007年,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更是力挺養豬業,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中,可以充分考慮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需要,預留用地空間,提供用地條件。并重點傳遞了一個信息: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
然而現在的情況是,自2014年1月起頒布《頒布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后,2015年1月1日起實行《環境法》,同年4月頒布《水十條》,12月頒布《南方水網地區生豬養殖布局調整優化》等措施,旨在加快我國生豬養殖對環境污染的影響。同時,作為各級政府工作的“硬骨頭”,目前19個省市先后頒布了“十三五”期間禁養區的劃定和搬遷工作。據悉,多數省份目前已有10個省份已經啟動生豬禁養區的劃定,其他省份多于今年年底完成,2017年底前將爭取完成劃定區域內的養殖場拆遷/搬遷任務。
福建作為曾經的沿海養豬大省,在這股豬場拆遷的浪潮中,無疑處在了風口浪尖。據福建省環保廳、農業廳聯合調查數據顯示,2015年,全省已關閉拆除禁養區養豬場(戶)3.09萬家。
廣 東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十條”等有關規定,協調協助做好禁養區劃定和搬遷工作,據統計,目前全省各地級以上市已全部劃定了禁養區,截止目前,關閉和搬遷養豬場約2.5萬個,涉及存欄量315萬頭。這樣的例子和數據還有很多,不必多舉。
2016年,是中國養豬產業“狂風暴雨”后的第一年,在這之前的一年,國內約有500萬養豬農戶從此退出傳統養豬業……然而,2016年至2017年,將是國內養豬史上最賺錢的年份,但是養豬小散戶幾乎全軍覆沒!
現改編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的作品一首,獻給在環保攻堅戰中不幸身亡的養豬戶!
養豬戶·拆遷
去年中秋時,豬舍燈如晝。
全家齊上陣,懷揣致富夢。
今年中秋時,豬場已拆遷。
不見養豬人,淚濕春衫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