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根據《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有關規定單位工作實際,現研究決定我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范圍如下:
一、按照一般程序實施的行政處罰案件,對公民處以1萬元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萬元以上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數額或者沒收非法財物價值相當于第一項規定的數額;責令停產停業;吊銷企業許可證或企業營業執照的條件。
二、需經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案件。
三、案件情況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容易引起行政爭議的案件。
四、作出的行政執法可能在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案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執法事項。
以上案件在作出執法決定前由本單位法制機構進行法律審核,經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后作出執法決定。
信陽市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