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甘肅省食安辦、省農牧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藥監局、省通信管理局5部門聯合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從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5部門要求,對發現非法添加、標簽說明書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適應癥、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藥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標簽說明書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適應癥、把原料藥銷售給養殖場(小區、戶)等獸藥使用單位、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對于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實施嚴格管控。嚴厲打擊超劑量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使用處方藥、濫用抗菌藥物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硝基呋喃等禁用獸藥的行為,對網絡銷售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要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實施嚴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