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金華市“五水共治”統一部署,東陽市已完成存欄生豬50頭以上的養殖場污染整治工作,在鞏固提升已完成整治場的基礎上,今年要基本完成存欄50頭以下生豬散養戶和規模水禽養殖場擴面整治。為有序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擴面整治,推進美麗生態畜牧業建設,近日,東陽市結合實際,出臺了畜禽養殖污染擴面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畜禽養殖污染擴面整治對象為前期未整治的存欄生豬(牛)5頭以上養殖場(戶)和存欄1500羽以上的規模水禽場。
畜禽養殖污染擴面整治原則上參照《東陽市養豬場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東政發【2013】51號)執行。已經治理豬場按以下原則進行:禁養區內的養豬場要限期騰空關停;已經關停又復養的養豬場一律關停;使用泔水養豬拒不改正的一律關停;超養的一律限期減養到位。未經治理的5頭以上養殖場(戶)按以下原則進行:不具備治污條件、污染嚴重的養豬場(戶)一律關停;有條件進行治理的養豬場(戶)因地制宜建設治污設施和病死動物處置設施。未列入本次治理范圍的5頭以下養殖戶,根據新農村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要求,依照村規民約,統籌采取治、轉、關等多種方式治理,不搞一刀切。
畜禽污染擴面整治旨在通過整治,關停缺乏相應治理條件、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戶);通過建設集糞棚、化糞池、儲肥池等糞污收集設施,結合周圍農田、園地、林地等就近消納畜禽排泄物,達到“干濕分離、雨污分流、綜合利用、零排放”的治污標準。
畜禽養殖污染擴面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同類型的養殖場(戶)及水禽場指出了具體的整治方法,并要求關停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整治驗收。
為了保障實施方案落實到位,要求各鎮鄉街道要切實加強對養殖污染擴面整治工作的領導,建立領導小組,確定分管領導,明確落實責任,及時迅速開展排查、關停、拆除、治理、監管等各項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開展。要求部門聯動,加強監管。東陽市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排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引導養殖場(戶)因場制宜開展綠化、潔化、美化改造,建設與美麗鄉村相適應的生態美麗牧場;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養殖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的養殖場;公安部門要依法對嚴重排污的養殖場主追究刑事責任。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