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廣州、南京市農墾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5〕33號)對深化農墾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由于農墾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方利益關系錯綜復雜,特別是墾區管理體制、資源稟賦、發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異性,推進農墾改革發展必須在毫不動搖堅持新時期農墾改革的定位和方向,堅守不能把國有經濟改沒了、把農業改弱了、把規模改小了底線的前提下,鼓勵墾區根據實際進行差別化探索,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的綜合效應。經征求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扶貧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局、全國總工會同意,決定在全國各墾區組織開展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先行,探索改革路徑,積累改革經驗,全面推進農墾各項改革。
現將《深化農墾改革專項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墾區按照方案要求,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并報送試點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專項試點方案請于2016年7月15日前報送我部農墾局。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