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為深入了解全市獸藥使用情況,深入分析全市獸藥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提出規范獸藥使用的對策建議,河池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組織各縣(市、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獸藥使用專題調研,并成立了以市局覃加年副局長、市監督所黃英輝所長等組成的調研組,于2016年6月6日至8日分別到金城江區、宜州市、羅城縣、南丹縣、巴馬縣和大化縣調研獸藥規范使用情況。
調研工作重點對不同畜禽養殖、疾病發生及診療、購藥(方式、成本),用藥(主要獸藥種類、使用方法、使用記錄、使用技能)、獸醫人員情況、畜禽販運和市、縣、鄉三級獸藥使用監督機構設置、人員配置情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獸藥使用情況,銜接屠宰的有關監督情況等開展了調研,先后深入不同的獸藥經營和使用企業,實地查看、了解獸藥經營、使用情況。同時,組織召開了規范獸藥使用專題調研座談會,廣泛聽取了與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詳細分析了養殖者在用藥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惑、對監管部門提供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宣傳知識的反應,獸藥生產經營者對養殖環節售藥的主要問題和困惑、對監管部門監管措施的反應,監管者在用藥監管方面的主要問題和難點、對上級部門如何規范用藥執行方面的需求和反應,進而為省、市規范獸藥使用工作提供對策建議。
覃加年副局長在座談會上強調,一是獸藥經營企業和畜禽規模養殖場要增強規范獸藥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培養誠信意識,科學合理使用獸藥,嚴格執行處方藥制度和休藥期規定,禁止使用假劣獸藥、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銷售含有違禁藥物或者獸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產品。二是規范獸藥使用的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監管要到位,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假冒偽劣獸藥的單位和個人,不斷規范和凈化我市獸藥市場,確保動物源性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