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成縣大峃鎮城管中隊的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在大峃鎮幸福路口有人銷售生豬產品。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該批豬肉沒有檢驗檢疫證明,并將有關情況向農業局進行反映。縣農業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對現場的違法肉品進行查扣,馬上進行立案調查。
通過調查,執法人員了解到該批生豬產品是在某農戶家中自行屠宰,沒有經過生豬定點屠宰場屠宰,也沒有經過檢驗檢疫,屬于私屠濫宰行為,農業局的執法同志對該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在此,農業局的工作人員提醒廣大的市民:在購買生豬產品時,請到正規的農貿市場購買。在購買時,要求經營戶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并查看肉品上是否有加蓋動物檢疫驗訖印章和肉品品質印章,不要貪圖方便購買流動商販托運的生豬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