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抗生素:農畜品自嘗出口惡果
“我國出口食品因為檢測出抗生素殘留而被拒絕在海關之外。根據我的了解,我國畜牧業使用抗生素的量,已經遠遠超過人類使用量的總和。”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副所長肖永紅的這
個判斷也許并不夸張。
相關資料顯示,雖然1989年農業部就頒布了《批準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品種及使用規定》,1994年又發布了《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此后又相繼修訂,但濫用抗生素造成殘留超標的事件仍時有發生。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藥殘超標已經使我國出口動物性食品屢屢被拒,2002年初,歐盟開始宣布全面禁止進口中國的蝦、兔和家禽肉等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產品,由此導致2002年上半年中國水產品出口下降70%以上,僅浙江省2002年一季度就因此減少農產品出口1億美元。
有關專家分析指出,藥殘超標已成為制約我國畜禽產品出口的重大問題。我國是畜禽產品生產大國,加入WTO后,我國農畜產品在國際貿易中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而“藥物殘留”往往是引發國際貿易中非貿易性技術壁壘的導火線。這不僅影響了我國畜牧業的發展和出口創匯,給我國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還損害了中國農畜產品在國際上的聲譽。
為何抗生素在養殖業中幾近泛濫成災?這顯然與它背后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據悉,在那些管理和技術水平都比較低下的養殖場或養殖戶中,使用抗生素不僅可使動物抗病能力提高,還可讓它吃的更少,長的更快,這無疑就會降低飼養成本。與此同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監管力度的欠缺,在某種程度上也為“有抗食品”提供了生存土壤。
健康平等:農畜產品豈能“內外有別”
長期食用“有抗食品”,即使消費者沒有直接大量服用抗生素,耐藥性也會不知不覺增強。就這樣,通過“有抗食品”,從動物傳播到人身上的微生物性感染越來越難以治愈,而這一趨勢還在不斷發展下去。
正是鑒于“有抗食品”的危害性,世界衛生組織已成立了慎用抗生素聯盟,其成員包括90多個國家,它們采取嚴厲的立法手段禁用抗生素。據悉,瑞典于1986年成為首個在動物飼料中部分禁用AGP(抗生素生長促進劑)的國家。荷蘭于1998年停止了以預防為目的地使用奧拉喹多,丹麥和瑞士則完全禁用AGP。2003年歐盟監管委員會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歐盟范圍內全面執行禁用AGP。在美國,已經有部分食品公司采取措施,禁止其供貨商把抗生素用作生長促進劑。另外,他們還進行研究并提供資源,以監測抗藥性的出現,并盡可能地減少抗菌藥的使用?;诔隹诘膲毫Γ﹪桶臀鞯劝l展中國家也開始部分執行歐盟的AGP政策。
而出口國的壓力則來自于進口國的嚴格標準。據悉,法國規定自1991年6月1日起,歐共體成員國以外的第三國出口到法國的每批蹼足類(鴨、鵝)產品(新鮮的、整只的、分割的、肥肝)必須具備無抗生素(氯霉素、磺胺類抗生素)殘留證明。此后我國政府很快發出通知,要求各商檢部門按此要求進行,并通知有關飼養場、加工廠,加強用藥管理,防止氯霉素、磺胺類抗生素殘留問題發生。
隨著近年來在動物源性產品出口上頻頻觸礁,國內大部分出口型相關企業開始重視這一問題,紛紛采取應對措施,加強藥殘管理力度。
但令人憂慮的是,國內消費者的餐桌上依然危機四伏。
愛爾蘭Alltech生物技術中心研究人員LodeNollet指出,歐盟及美國乃至更多的國家、地區治所對AGP進行限制,原因是來自于消費者的壓力。
轉變模式:中國養殖業能否“無抗”
早在2000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曾批準發布了8項無公害農產品國家標準,出臺了49項綠色食品標準,73項無公害食品行業標準等,其中部分標準對少數幾種抗生素的殘留作出規定。但這并未能有效阻止“有抗食品”在餐桌上的泛濫,進入農畜體內的抗生素種類也空前復雜繁多起來,上述標準顯然已經無法涵蓋成百上千種食品,不少原有標準已呈現出明顯的滯后性。
據業內人士分析,我國養殖業之所以濫用抗生素成災,與當前粗放型的增長模式有著直接關系。要想真正有效控制農畜產品抗生素殘留超標,必須切實向集約型增長方式轉變,否則“有抗”將成為制約我國養殖業健康長足發展主要瓶頸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
畜牧專家調研發現,要在實踐中有效控制農畜產品的藥物殘留,還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其一,要建立健全畜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和藥物殘留監控、監測體系,逐步與國際標準相接軌,使畜牧業生產、加工、流通、管理、服務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二,應加強獸藥安全監測信息網絡建設,對所獲得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及時向社會提供獸藥產品質量狀況和動物源食品中獸藥殘留監控狀況,并使企業接受更廣泛的社會監督,以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其三,大力推廣綠色畜產品生產技術,重點搞好優質畜禽品種的選育和普及,推廣高效低殘留的獸藥和飼料藥物添加劑,指導養殖戶生產“綠色”畜禽,積極推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治技術,積極向養殖場、養殖戶普及專業知識,提高用藥的科學性,嚴格用藥量和微量元素添加量,堅持低毒、安全、高效。
他還強調,必須加大對畜牧業相關行業的監督監察力度,從而保證我國畜牧業的健康長足發展。
“我國出口食品因為檢測出抗生素殘留而被拒絕在海關之外。根據我的了解,我國畜牧業使用抗生素的量,已經遠遠超過人類使用量的總和。”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副所長肖永紅的這
個判斷也許并不夸張。
相關資料顯示,雖然1989年農業部就頒布了《批準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品種及使用規定》,1994年又發布了《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此后又相繼修訂,但濫用抗生素造成殘留超標的事件仍時有發生。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藥殘超標已經使我國出口動物性食品屢屢被拒,2002年初,歐盟開始宣布全面禁止進口中國的蝦、兔和家禽肉等動物源性食品和水產品,由此導致2002年上半年中國水產品出口下降70%以上,僅浙江省2002年一季度就因此減少農產品出口1億美元。
有關專家分析指出,藥殘超標已成為制約我國畜禽產品出口的重大問題。我國是畜禽產品生產大國,加入WTO后,我國農畜產品在國際貿易中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而“藥物殘留”往往是引發國際貿易中非貿易性技術壁壘的導火線。這不僅影響了我國畜牧業的發展和出口創匯,給我國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還損害了中國農畜產品在國際上的聲譽。
為何抗生素在養殖業中幾近泛濫成災?這顯然與它背后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據悉,在那些管理和技術水平都比較低下的養殖場或養殖戶中,使用抗生素不僅可使動物抗病能力提高,還可讓它吃的更少,長的更快,這無疑就會降低飼養成本。與此同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監管力度的欠缺,在某種程度上也為“有抗食品”提供了生存土壤。
健康平等:農畜產品豈能“內外有別”
長期食用“有抗食品”,即使消費者沒有直接大量服用抗生素,耐藥性也會不知不覺增強。就這樣,通過“有抗食品”,從動物傳播到人身上的微生物性感染越來越難以治愈,而這一趨勢還在不斷發展下去。
正是鑒于“有抗食品”的危害性,世界衛生組織已成立了慎用抗生素聯盟,其成員包括90多個國家,它們采取嚴厲的立法手段禁用抗生素。據悉,瑞典于1986年成為首個在動物飼料中部分禁用AGP(抗生素生長促進劑)的國家。荷蘭于1998年停止了以預防為目的地使用奧拉喹多,丹麥和瑞士則完全禁用AGP。2003年歐盟監管委員會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歐盟范圍內全面執行禁用AGP。在美國,已經有部分食品公司采取措施,禁止其供貨商把抗生素用作生長促進劑。另外,他們還進行研究并提供資源,以監測抗藥性的出現,并盡可能地減少抗菌藥的使用?;诔隹诘膲毫Γ﹪桶臀鞯劝l展中國家也開始部分執行歐盟的AGP政策。
而出口國的壓力則來自于進口國的嚴格標準。據悉,法國規定自1991年6月1日起,歐共體成員國以外的第三國出口到法國的每批蹼足類(鴨、鵝)產品(新鮮的、整只的、分割的、肥肝)必須具備無抗生素(氯霉素、磺胺類抗生素)殘留證明。此后我國政府很快發出通知,要求各商檢部門按此要求進行,并通知有關飼養場、加工廠,加強用藥管理,防止氯霉素、磺胺類抗生素殘留問題發生。
隨著近年來在動物源性產品出口上頻頻觸礁,國內大部分出口型相關企業開始重視這一問題,紛紛采取應對措施,加強藥殘管理力度。
但令人憂慮的是,國內消費者的餐桌上依然危機四伏。
愛爾蘭Alltech生物技術中心研究人員LodeNollet指出,歐盟及美國乃至更多的國家、地區治所對AGP進行限制,原因是來自于消費者的壓力。
轉變模式:中國養殖業能否“無抗”
早在2000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曾批準發布了8項無公害農產品國家標準,出臺了49項綠色食品標準,73項無公害食品行業標準等,其中部分標準對少數幾種抗生素的殘留作出規定。但這并未能有效阻止“有抗食品”在餐桌上的泛濫,進入農畜體內的抗生素種類也空前復雜繁多起來,上述標準顯然已經無法涵蓋成百上千種食品,不少原有標準已呈現出明顯的滯后性。
據業內人士分析,我國養殖業之所以濫用抗生素成災,與當前粗放型的增長模式有著直接關系。要想真正有效控制農畜產品抗生素殘留超標,必須切實向集約型增長方式轉變,否則“有抗”將成為制約我國養殖業健康長足發展主要瓶頸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
畜牧專家調研發現,要在實踐中有效控制農畜產品的藥物殘留,還需要從多方面入手。
其一,要建立健全畜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和藥物殘留監控、監測體系,逐步與國際標準相接軌,使畜牧業生產、加工、流通、管理、服務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二,應加強獸藥安全監測信息網絡建設,對所獲得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及時向社會提供獸藥產品質量狀況和動物源食品中獸藥殘留監控狀況,并使企業接受更廣泛的社會監督,以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其三,大力推廣綠色畜產品生產技術,重點搞好優質畜禽品種的選育和普及,推廣高效低殘留的獸藥和飼料藥物添加劑,指導養殖戶生產“綠色”畜禽,積極推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治技術,積極向養殖場、養殖戶普及專業知識,提高用藥的科學性,嚴格用藥量和微量元素添加量,堅持低毒、安全、高效。
他還強調,必須加大對畜牧業相關行業的監督監察力度,從而保證我國畜牧業的健康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