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按照《浙江省農業廳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農專發〔2016〕57號)要求,結合前階段開展的外來生豬調運及屠宰“嚴查嚴管嚴打”、生豬屠宰廠(場)監督檢查等行動,該縣指揮部下達了《2016年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實施方案》,全面開展生豬屠宰監管專項行動。
《方案》結合省、市文件精神,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任務、措施、步驟和要求等內容,重點是以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生豬“代宰”行為為重點,深化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保持對無證屠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高壓嚴打態勢,切實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指揮部強調:各單位(部門)要以此次“掃雷行動”為契機,加強屠宰行業管理、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宣傳引導,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生豬屠宰廠(場)監督檢查規范》,健全完善生豬屠宰監督檢查記錄,實行痕跡化管理,進一步規范監督檢查行為。開展生豬屠宰企業風險評估管理,根據監督檢查結果進行企業風險分級,確定監管重點、方式和頻次,全面構建屠宰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