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指出,本活動將嚴厲打擊畜禽水產品中違規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水產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獸藥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整治不規范用藥行為,清理違法違規網站。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負責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做好督促指導工作,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農業部門負責開展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整治行動;開展水產品養殖環節“三魚兩藥”的集中治理;實施養殖環節和屠宰環節畜禽水產品抗菌藥殘留監測;打擊利用網絡違法宣傳、銷售獸藥行為和利用網絡發布假劣獸藥信息、銷售假劣獸藥的違法違規行為。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開展市場經營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水產品市場經營環節的集中治理,加強監督抽檢;監督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養殖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出具的水產品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如實記錄畜禽水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避免采購或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水產品,保證采購的畜禽水產品來源可追溯。
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畜禽水產品中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監測和致病菌的耐藥監測,對監測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配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對于發布假劣獸藥信息、銷售假劣獸藥的違法違規網站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