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親自下豬場監督檢查養殖場整治情況的新聞火了。近年來,浙江省在“五水共治”的治理思路下,豬場拆遷勢頭愈演愈烈。據悉,5月底所有散養戶將完成退養工作,生豬“退養清零”勢不可擋。
5月18日,環保部再出重拳,發布關于征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而這一份意見稿,將作為后期全國各地劃定禁養區的依據,禁養區劃定后原則上5年內不做調整。
你的豬場是否屬于禁養的5類區域呢?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包括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陸域范圍。已經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的,按照現有陸域邊界范圍執行;未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的,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07)中各類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法確定。
2風景名勝區
包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以國務院及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名單為準,范圍按照其規劃確定的范圍執行。
3自然保護區
包括國家級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自然保護區范圍執行。
4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
根據城鎮現行總體規劃,動物防疫條件、衛生防護和環境保護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顧城鎮發展,科學設置邊界范圍。
5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劃定的區域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根據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確定的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