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生豬養殖污染整治要‘下狠招’,變被動為主動,努力突破瓶頸?!?月25日上午,在全市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布置會上,副市長何吉軍說。
蘭溪養殖業量大面廣,全市存欄50頭以上達標驗收的生豬養殖場有1072家,占金華市三分之一,大體量為養殖污染防治帶來了不小的挑戰。這一回,蘭溪準備如何下狠招?
據了解,目前,全市已成立由農林、環保、公安、國土、供電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負責對全市生豬養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監督、查處,并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定路線,對各養殖場進行檢查,發現有違規養殖、排放現象,將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并在鎮鄉(街道)“五水共治”考核中進行扣分。同時,各個鎮鄉(街道)也組建了聯合執法小組,開展日常巡查監管,并嚴格落實鄉鎮干部聯場制度。
據悉,開展巡查的內容包括:治污設施安全運行情況,有無安全警示牌;沼液利用情況;兩分離、三配套實施情況;干糞是否進入干糞池,是否有露天堆放現象存在;養豬規模與身份名牌上數目是否一致,有無增養和復養;養豬場有無違建和擴建。
狠招究竟有多狠?對此,蘭溪市農林部門作出了解釋。對未擁有生豬養殖“身份證”的養殖場,將由鎮鄉(街道)組織拆除,對限期內未自行關停拆除的,將由鄉鎮負責、市聯合執法小組配合予以強制關停拆除。
目前,全市已整治提升、擁有生豬養殖“身份證”的養殖場有1072家。對于這些養殖場,一旦發現存在偷漏排,聯合執法小組將組織人員現場勘察、采樣、檢測。經查實存在偷排現象的,將依法立案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查實發現存在漏排超標現象的,將依法立案處罰,并依法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將報市政府關停,如在治理期間再次出現漏排超標現象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此外,在1072家養殖場中,如發現違規超過核準數量,且未限期處置到位的將予以拆除。未經審批擅自擴建、違建的養殖場,一經查實,擴建、違建部分一律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