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印發《2016-2017年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2016 - 2017年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報表制度》已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批文號:國統制〔2016〕37號),有效期至2018年4月。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報表制度》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統計信息員隊伍,認真做好畜禽屠宰統計信息催報和審核工作,切實提高畜禽屠宰統計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
農業部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