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畜牧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2014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湖北省地方性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辦法》中關于“新制定和修改的法規實施滿一年的,法規實施機關應當自期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法規實施情況報告”的規定,2016年5月10日,省人大農村與農業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九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畜牧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
省農業廳黨組成員、省畜牧獸醫局黨委書記、局長蓋衛星匯報了《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實施取得的成效,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委員會認為,一年以來,全省畜牧獸醫系統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積極搶抓新機遇,圍繞發展現代畜牧業、保障市場供應、促進農民增收,狠抓標準化規模養殖、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安全監管等重點工作,實現了全省畜牧獸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2015年全省畜牧生產保持平穩增長,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有力,標準化養殖水平全面提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成效明顯,省級財政投入持續增加。與此同時,也還存在著部門配合不夠緊密,畜禽廢棄物處理和綜合利用率不高,基層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建設亟待加強等問題。
委員會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要進一步深入學習和宣傳《條例》,全面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畜牧獸醫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廣泛運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各種形式,加大對《條例》貫徹實施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廣大養殖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
二、加快調整養殖結構,轉變生產方式,切實提升我省畜牧養殖的效益水平。要調優規模養殖結構,鼓勵養殖場加快技術升級改造,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種植業布局和環境承載能力,合理布局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要加強畜禽廢棄物處理和綜合利用,打造綠色畜牧業,實現畜牧產業生態可持續發展。
三、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基礎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機制,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要探索建立以公益性服務為主題,責任權益明確的鄉鎮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明確公益性事業性質,落實技術人員的編制和經費。要加強鄉鎮畜牧獸醫管理和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工作環境,切實解決鄉村動物防疫和技術服務人員老齡化、后繼乏人,基層動物防疫人員的基本待遇過低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