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農質發〔2016〕2號《浙江省農業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和浙農質函〔2016〕10號《浙江省農業廳農安委辦公室關于開展畜禽產品藥物殘留專項監測的通知》,我縣承擔杭州市的例行監測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專項監測任務,5月11日,省農業廳及市畜牧獸醫局相關技術人員來我縣開展了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專項監測。
省農業廳及市畜牧獸醫局相關技術人員對我縣養殖環節、屠宰環節、流通環節的畜禽產品進行了監測抽樣,共抽取了桐廬四海食品有限公司、桐廬世紀聯華超市、桐廬綜合市場、桐廬縣江南鎮日升農場等生豬定點屠宰場、大型超市、農貿市場、規模家禽養殖場的豬肉、豬肝、禽肉、禽蛋等32個批次的畜禽產品,縣畜牧獸醫管理局相關科室人員協助開展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