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澤州縣畜牧業發展勢態良好,畜禽養殖量逐年增加,飼養總量穩居全市之首。但畜牧養殖帶來的環境污染不容忽視,治理工作迫在眉睫。為有效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近日,澤州縣制定出臺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實施辦法》。
《辦法》規定,此次污染綜合治理的范圍包括:現有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規模養殖場搬遷改造及養殖小區(園區)建設;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健康循環特色養殖。
《辦法》同時明確了具體獎補辦法。在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方面,在試點規模豬場糞污治理的基礎上,把治理范圍擴大到雞、牛、羊等各類規模場,力爭到“十三五”末現有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達到環保要求。具體辦法是對于年出欄商品豬1000頭以上(雞存欄1萬只以上、牛出欄50頭以上、羊出欄250只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實行干清糞方式,建設雨污分流、暗溝布設污水收送系統,并配套糞污儲存及處理設施,按照農牧結合的要求,養殖場與種植場(戶、單位)簽訂有機肥使用協議書,保證有機肥充分還田并能達到環保要求的給予一定補貼。
在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規模養殖場搬遷改造及養殖小區(園區)建設方面,《辦法》規定,對于現有的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養殖場和散戶較多的村(居民區),鼓勵搬遷改造或修建養殖小區;同時,鼓勵按照“公司+農戶”的模式實行舊場改造,開展專業化種畜禽生產和育肥生產。
針對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辦法》明確,將配套市政府新出臺的補貼政策,給予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一次性補貼。結合實際情況,鄉鎮病死畜禽暫存點和養殖場自建的收集點只享受市級補貼,縣政府不再予以補貼。
與此同時,該縣將鼓勵并支持各類健康、循環、特色養殖,對采用畜禽—沼—糧(菜)、畜禽—有機肥加工—糧(菜)、林下養殖等生態循環養殖模式和無污染的特色養殖,符合動物防疫條件且以前未享受過扶持的場戶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