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實施的一年。市府辦日前正式下發的《2016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透露,我市今年將推進肉品冷鏈配送和牛羊定點屠宰場所建設,督促首批16個實施鎮街按要求實行生豬肉品統一冷鏈配送,并分步穩妥將配送實施范圍擴大至全市各鎮街,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在嬰幼兒配方谷米粉、食用油、酒類等品種實施追溯系統
《要點》透露,今年,在農產品生產環節,我市要確保完成“全年抽檢蔬菜生產環節樣本不少于11萬份,抽檢生豬樣本不少于49萬份”的任務目標。建立例行監測不合格產品執法回檢制度,嚴厲查處生產環節使用違禁藥物及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協助完成上級水產品250批次抽檢任務。完成抽檢水產品樣品5700批次,確保產地水產品抽檢總合格率98%以上,苗種抽檢合格率96%以上。
同時,完成食品生產環節抽驗1800批,食品銷售環節抽驗2000批,餐飲環節抽驗1000批的工作任務。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加強溝通協作,簽訂《食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合作協議》,完成5400批次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驗。對300批次食品相關產品進行質量監督抽查,通過抽樣檢驗發現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阻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依法及時公告監督抽查信息,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
此外,深入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系統推廣應用,在嬰幼兒配方谷粉(米粉)、食用油、酒類等重點品種推動實施追溯系統。按規模不同實施有差別的準入審查,嚴格大中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許可,以承諾制實施小微企業的許可,方便群眾辦事。
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鎮街實行一票否決
《要點》透露,將制定東莞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落實一票否決,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鎮街(園區),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評和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所在地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年內不得參加評選各類榮譽稱號及表彰獎勵,一年內不得提拔使用,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在制定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目錄,明確食品小作坊準入范圍的基礎上,《要點》提出,將出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登記、監管配套制度、措施,推進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落實鎮街(園區)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責任主體,由鎮街(園區)政府明確食品攤販的登記部門、明確各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劃定經營區域、明確經營時段,力爭《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于上半年前在我市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