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將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除了育種、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擴建規模化養殖場,禁止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新建水產養殖場。
目前,全市登記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共有2287個,生豬出欄同比調減5.2%,肉禽出欄同比調減11%,牛奶禽蛋產量與去年基本持平。在糧食、肉蛋奶供給不再短缺的時代,城市水資源短缺和生態環境污染成為發展畜牧業兩個突出問題。去年出臺的“水十條”中明確提出“要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
對現存的畜禽養殖,要求和標準也將更為嚴格。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
在推進畜禽養殖場污染物防治的同時,全市還將開展糞便無害化處理與快速發酵、有機肥加工、污水資源化利用等,降低COD、BOD含量,與牧林結合、牧糧結合,實現資源化利用。